近日,巴州支隊輪臺縣公安消防大隊加大外墻保溫材料專項整治,對全縣建筑高度最高陽光華苑華寧大廈陽光華苑華寧大廈1#、2#樓不合格苯板進行了拆除。
陽光華苑華寧大廈位于輪臺縣博斯坦路,其中1#樓總面積為15334平方米,建筑高度54.6米,建筑層數(shù)18層,為純住宅樓;2#樓總面積8939.4平方米,建筑高度52.8米,其中一二層為底商,三至十七層為住宅。該工程建成后,將屬輪臺縣建筑高度最高的“雙子星”建筑。
6月1日,輪臺大隊與建設(shè)局聯(lián)合檢查施工工地時發(fā)現(xiàn),陽光華苑華寧大廈陽光華苑華寧大廈1#、2#樓,均采用熱塑性苯板違法施工,不符合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建筑外保溫材料防火暫行規(guī)定》(新公通[2012]69號)第六條的規(guī)定。大隊當(dāng)即召集建設(shè)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單位到場,對不合格苯板情況進行了告知,并勒令立即對該高層建筑不合格苯板予以拆除。截至到6月4日,1#、2#樓一層苯板均已拆除完畢。
據(jù)統(tǒng)計,該工程拆除苯板共計約4166平方米;目前,輪臺縣外墻保溫材料專項整治仍在深入開展中。